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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督办A级景区服务热线电话设置及畅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14 09:02:44

关于进一步督办A级景区服务热线电话设置及畅通工作的通知

黑旅办发〔2017〕197号

各市(行署)旅游委(局),省森林旅游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旅游局,绥芬河市旅游委、抚远市旅游局:

按照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冬季旅游工作有关事项的督查通知》(督会〔2017〕61号)要求,我委已于2017年11月10日下发《关于省政府冬季旅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事项督办的通知》。根据各市地上报的A级景区服务热线整改落实情况,我委汇总整理后于2017年11月15日上报省政府督查室。目前仍有48家A级景区存在未上报服务热线、填报信息不全等问题。为进一步落实陆昊省长指示精神,推进景区服务热线畅通工作,现督办各单位按要求补充报送如下相关材料:

一、请各市地旅游部门对辖区内全年停业、废业等不能正常经营的A级景区进行认定并清理,取消A级资质。并于一周内将处理结果上报省旅游委。

二、请各市地旅游部门务必督导辖区内正常经营但暂未设置服务热线的A级景区,限期一周内开通,对于超期不开通服务热线的A级景区予以警告处理。

三、请各市地旅游部门务必对附件中未上报热线电话、景区负责人、主管单位等信息的A级景区进行补充完善,做到不留死角,并对未上报原因进行文字说明。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1月30日下班前将以上处理结果形成文字报告并填写附件,统一以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旅游委规划处。(联系人:赵雅思,电话:0451-5868006313664512881,邮箱:287410028@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未填报A级旅游景区公共服务热线电话统计表黑旅办[2017]19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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