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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国企厂长收好处低价租地厂长助理牵线牟利

时间:2018-05-21 11:19:47

北京一国企厂长收好处低价租地 厂长助理牵线牟利

任职北京水泥机械总厂 收好处低价出租工厂用地 厂长助理牵线牟利 终审获刑12年

老国企为创收,想出租工厂用地增加职工收入,不想厂长助理联合厂长收受承租者好处,将土地低价出租,9年间两人受贿百万。

记者上午获悉,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原北京水泥机械总厂厂长薛国民、厂长助理马小林有期徒刑10年和12年。

案情

为租地创收 厂长助理找发小

2003年,位于昌平区的北京水泥机械总厂面临企业改制。为增加职工收入,厂领导经开会讨论,决定将厂区临街的一片用地出租,承租单位可自行盖房出租。会议决定由厂长助理马小林负责。

厂长薛国民供述,让马小林筛选承租单位,“不能找个人,如果是个人承租,到时候赖账,厂子就会有损失。如果是单位,资金会比较雄厚,不会半途而废,即使有纠纷癫痫治疗方法有什么,走法律程序也容易解决。”

每年给厂长5万 改协议降租金

很快,马小林找到在昌平区发改委工作的发小杨来顺。杨来顺觉得有利可图,以朋友公司的名义签下租地合同,租期5年,每年租金10万元,期满后,房子归厂里所有。

“签完协议,在办公楼的楼梯上,马小林跟我说,每年可以给我5万元好处。”薛国民称。

杨来顺的证言显示,除每年支付租金及给薛国民好处费外,剩下的钱由马小林和自己平分。“不给厂长钱,租不下来。马小林推荐我租地,价格和期限都是他和厂子谈的。”杨来顺说。

杨来顺此后在工厂西北角盖了20间平房,在东北角搭了10间彩钢板房子。但房子盖好后,因没全租出去,房租收不上来,杨来顺找马小林要求降租。

马小林向薛国民提出修改合同,薛国民很快便同意了。2005年4月1日,水泥机械厂和杨来顺的“公司”再次签署协议,协议租赁期限为10年,每年租金降到5万元。

租金降低后,杨来顺的利润就大了。2007年起,杨来顺开始有了收益。

负责收租金的孙某作证称,“每次杨来顺让我把钱交给马小林,如果马小林在办公室,就当面给他;他不在,我有他办公室的钥匙,就把钱放在他办公桌边的一个矮柜抽屉里,然后打电话告诉他。”

杨来顺的账目显示,从2007年至2013年,共收租金190万元,除交租金和给薛国民的45万元好处费,一共分给马小林50余万元。

2008年后,水泥机械厂被金隅集团并购,厂长被聘为金隅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马小林则任职于金隅集团旗下其他公司。但是杨来顺每年依然会给老厂长“打点”的费用。此后,经人举报致案发。

判决 厂长受贿45万终审获刑10年

江西很好的癫痫病重点医院昌平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薛国民有期徒刑10年,判处马小林有期徒癫痫病的发作症状刑12年。俩人均不服提起上诉。

薛国民及辩护人称,薛国民是普通合同制员工,因企业被收购,劳动关系转至金隅集团。他不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薛国民收的45万元中,有25万元是马小林强行给他的,还有20万元是借款。另外,薛国民有自首和重大立功情节,应当减轻处罚。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工商档案、干部履历及任免通知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据,都可以证明薛国民属国有企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薛国民称20万元是借款,既没借条,也没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至案发时未实际偿还,因此20万元应认定为薛国民收取的贿赂款。

对于自首,法院认为,薛国民到检察机关接受调查时否认收钱,两天后才承认犯罪事实,不属于自首。此外,他揭发他人贩毒线索未查证属实,亦不符合立功条件。一中院裁定驳回薛国民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期间,马小林称自己仅向杨来顺借款9万元,并未收受贿赂。其辩护人称马小林与杨来顺共同投资建房,并支出了相关费用,没有收受他人财物。

法院查证后认为,杨来顺等人及其他证人证言显示,马小林明知杨来顺不符合厂里规定的承租条件,仍向单位推荐由其承租,并向薛国民转交杨来顺给予的好处费。马小林称自己向杨来顺借款,但现有证据不能予以证明。

法院查证发现,房子从建设到经营都是杨来顺一人负责,马小林均未参与,因此对马小林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法院均不予采纳。很终,一中院终审裁定驳回马小林上诉,维持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追缴受贿款53万余元的判决。

据悉,癫痫发作如何紧急处理杨来顺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记者 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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